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推进重点任务 加强问效问责

发布日期:2024-09-09 浏览量:853

推进重点任务 加强问效问责

 

紧抓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全面排查整治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在立项、审批、资金管理使用、招投标及建设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安全运行,近期,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聚焦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周期、全链条、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彻底排查整治,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让城市更加美好、更加安全、更加宜居。《工作方案》明确,按照聚焦重点、安全第一,摸清底数、系统治理,因地制宜、统筹施策,建管并重、长效管理的原则,在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和工程项目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提升建设过程透明度和可信度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专项治理工作,有效解决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资金管理使用、招投标以及建设等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有效性和工程的安全性。《工作方案》从四个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一是全面排查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前期问题。围绕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批复内容是否一致、批复程序是否合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等突出问题开展排查,促进专项资金投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全面排查老化更新改造资金管理使用问题。针对项目资金执行、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排查治理,确保中央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最大使用效益。三是全面排查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招投标问题。严肃查处项目招投标环节存在的虚假骗标、围标串标、恶意低价竞争以及专家不公正评标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全面排查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建设问题。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施工企业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分包、转包、挂靠、工程质量低劣,施工、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责任,主管部门监督执法“宽松软虚”等突出问题进行彻底排查,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推动全省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抓好组织落实,从2024年8月开始至2024年12月底结束,分自查自纠(2024年9月底前)、督查整治(2024年10月—2024年11月)、巩固提升(2024年12月)三个阶段推进实施,不断推动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取得新成效。

强化跟踪问效,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整改要动真碰硬、攻坚克难,上下协力、加强联动,持续用劲、步步为营,不达目的不罢休。”今年以来,西宁市、海东市接连发生因第三方施工挖破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漏事故,对周边单位和居民正常用气产生较大影响。为深入推进全省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真正做到“动真碰硬抓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将西宁市、海东市发生的两起第三方施工挖破燃气管道事故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全省通报。通报指出,两起燃气管道挖破事故中暴露出一系列突出问题短板,一些地方吸取教训不深刻,燃气安全监管浮于表面,燃气安全保障不力,应急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涉燃工程企业操作不规范,施工安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燃气企业重发展轻安全,对燃气管线和设施巡检巡查不到位,未有效指导施工单位现场规范操作,应急处置流程混乱、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突显。通报强调,要切实增强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感,自觉从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政治高度出发,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力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要迅速开展涉燃工程排查整治,采取针对性有力措施,强化隐患整改落实,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场所、关键环节,举一反三,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要严格落实《青海省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对燃气企业、涉燃工程企业常态化督导检查,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按规定开展涉燃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做好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识,防止挖破、挖断事故发生。要着力形成联合执法检查长效机制,不断强化惩处措施,严厉惩戒只施工不管理导致燃气事故发生的工程企业、燃气企业,严厉打击非法开挖、施工等行为,坚决落实燃气安全监管责任,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紧盯重点环节,持续推进餐饮主体培训走深向实。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全省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省专班办公室指导各地专班持续推进餐饮主体燃气安全培训工作,始终紧盯餐饮行业这一体量最大的燃气使用主体,依托专项整治系统APP,对录入系统的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学校、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养老福利机构、景区、医疗机构等用气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全覆盖培训,力争做到不漏一店一企一人,通过“基础培训、实物展示、现场实操、考试”等培训方式,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不断提升餐饮场所主要负责人燃气安全意识,引导企业负责人掌握燃气使用操作规程,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推动全省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奠定良好基础。据系统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6日,全省录入专项整治系统餐饮企业总数22532家,培训企业22198家,未培训企业334家,企业培训覆盖率达98.52%。其中,西宁市录入专项整治系统餐饮企业总数9050家,培训企业8876家,未培训企业174家,企业培训覆盖率98.08%海东市录入专项整治系统餐饮企业总数4157家,培训企业4059家,未培训企业98家,企业培训覆盖率97.64%海西州录入专项整治系统餐饮企业总数3170家,培训企业3146家,未培训企业24 家,企业培训覆盖率99.24%海北州录入专项整治系统餐饮企业总数1146家,培训企业1109家,未培训企业37家,企业培训覆盖率96.77%海南州录入专项整治系统餐饮企业总数1467家,培训企业1467家,未培训企业0家,企业培训覆盖率100%黄南州录入专项整治系统餐饮企业总数874家,培训企业873家,未培训企业1家,企业培训覆盖率99.89%果洛州录入专项整治系统餐饮企业总数777家,培训企业777家,未培训企业0家,企业培训覆盖率100%玉树州录入专项整治系统餐饮企业总数1891家,培训企业1891家,未培训企业0家,企业培训覆盖率100%

下一步,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多轮排查整治“回头看”督导检查,督促各地专班加强联合执法,完善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和约谈通报机制,加大明查暗访、督查督导、严管严治重罚力度,盯住重点区域燃气安全隐患,提升重点行业安全用气意识,扩大安全常识、警示教育宣传范围,坚决防止出现紧一阵、松一阵,半途而废,草草收兵现象。

 

省燃气专班工作简报(第60期).pdf


Copyright © 2016-2017 青海省燃气协会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青海省建设科技大厦65号 电话:0971-8115079
备案号:青ICP备160009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