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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安全防范 提升应急能力

发布日期:2024-09-20 浏览量:522

增强安全防范 提升应急能力

 

配合督导检查,切实抓好燃气安全整治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安排,829—95日,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第九组赴青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前期国务院检查组来青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和我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导,同时,继续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开展明查暗访,查找典型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为做好迎接国检工作准备,集中精力查漏补缺,补齐燃气安全短板,从827日开始,省燃气专班办公室派出两队工作组分别赴被检查地区(西宁市、海西州开展燃气安全指导检查督促属地燃气专班全力排查燃气领域重大安全隐患,检查地区专班是否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请认真做好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及《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同时,要求黄南州燃气专班做好前期国务院检查组发现问题隐患闭环整改情况汇报准备。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第九组检查期间,分别深入西宁市城中区三榆大酒店、城西区索菲特酒店、海湖万达广场、青海省妇幼保健医院,海西州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德令哈德小高速路北加气站、德令哈兴泰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大柴旦金地燃气有限公司、格尔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门站等地,通过资料查阅、实地察看、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明查暗访,从现场反馈情况看,国家检查组发现一般问题隐患3项,现场已完成整改,未发现任何重大安全隐患。本次国家查,在全省燃气安全领域仅发现3项一般性问题隐患,这一积极成果的取得与省燃气专班前期的高效组织、周密部署及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督导检查密不可分,与各地专班积极响应,持续深化自查自纠机制密不可分,是省燃气专班与各地专班通力合作、持续奋战的结果,彰显了我省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的高度责任感与执行力,为全省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奠定良好基础。下一步,省燃气专班办公室将引导各地专班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助推全省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督导检查,加大专项整治回头看力度。为不断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质效,扎实推进全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工作和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全力保障重要时段燃气安全形势稳定,近期,省燃气安全工作专班办公室继续依托住建领域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回头看,由省住建厅相关领导带队,分别赴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玉树州玉树市、囊谦县,对3家燃气企业、8家餐饮场所的燃气运行情况进行实地察看,重点检查之前国家省督导检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六大问题整治情况及城市燃气管道治理情况。检查期间,累计排查一般问题隐患18个,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隐患主要涉及燃气场站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与实际不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混乱、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探头到期;燃气使用场所未安装燃气紧急切断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位置不规范、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天然气使用场所储存液化石油气。督导检查组针对发现问题要求州、县两级燃气专班严格按照两个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采取有力措施,落实隐患整改并健全跟踪问效机制,确保改到位、改彻底、有痕迹。同时,要求州、县专班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聚焦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压实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责任,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执法检查,突出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两个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完善标准规范,加强城镇燃气重大事故应急能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要求,提升我省应对燃气事故能力,近期,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制定印发《青海省住建领域城镇燃气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指出要持续增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可能发生在住建领域城镇燃气重大事故,通过应急预案成体系管理、成体系运用、成体系联动,补齐跨区域多主体联合、应急保障、重要燃气设施保护、基层应急等短板,加强上下级、部门间、地区间在指挥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条件等方面的衔接,进一步增强燃气事故应急体系整体效能,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预案》提出了四个方面工作原则,一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最大程度减少住建领域城镇燃气重大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是建立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调度,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属地政府主体响应的城镇燃气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三是以全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架构,依托属地城镇、专业应急队伍,统筹专家力量科学、高效响应和处置省内住建领域城镇燃气重大事故。四是坚持预防与应急救援相结合,加强监测预警、预判研究,常态化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预案》明确了全省住建领域城镇燃气重大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与主要职责及如何构建日常预防、预警机制,同时,围绕应急响应程序、后期处置调查报告及应急保障作出详细部署安排。《预案》的制定,对于日后合理高效处置燃气事故,全面构筑燃气安全保障体系,增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整体效能将发挥重要作用。

下一步,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将持续加强重要时段燃气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各地专班、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严格隐患整治闭合管理,保障各类燃气安全生产和居民正常燃气供应需求。督促各地燃气企业落实自查自纠,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大排查大整治等重点工作要求,全面分析和排查重点风险源,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应对措施,加强燃气设施设备的巡查、检测,切实做好燃气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夯实燃气安全基础,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稳定、可靠的用气环境。

省燃气专班工作简报(第61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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