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燃气协会
关于转发《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关于商请提供农村燃气发展相关数据的函》》的通知
各城镇燃气企业:
为深入了解近两年农村燃气发展现状,推动行业在农村地区的有序拓展与提升服务质量,根据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关于商请提供农村燃气发展相关数据的函》(以下简称《商请函》)要求,现需各城燃企业协助提供本区域农村燃气发展相关数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整理与报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具体要求如下:
一、数据内容:按照《商请函》附件清单要求,如实填报《农村燃气发展数据统计表》;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请各城燃企业于2025年4月17日前将《农村燃气发展数据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1013225539@qq.com。
联系人:段学贞 电话:15897149723
附件: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关于商请提供农村燃气发展相关数据的函》
关于商请提供农村燃气发展相关数据的函 2025-4-14 - 以此版为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