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中油压缩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青海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经评审,青海中油压缩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西宁市天环能源有限公司、青海东部中油燃气有限公司、青海省民和川中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达到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即日起7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认为上述企业存在不符合定级标准或其他相关问题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青海省燃气协会反馈。
联系人:戈 芮
联系电话:0971-8115079
青海省燃气协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