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严打治乱象 重拳出击保安全--海东市燃气专班开展“生物油”联合整治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青海省民用醇基体燃料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海东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我市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产品领域良好发展,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海东市城镇燃气专班组织应急、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市经营、运输、使用生物油等“醇基燃料”的企业开展“全链条”摸排。
检查组对全市139处使用生物油餐饮用户、12家“醇基燃料”经营企业开展检查,共发现隐患问题 45条,已要求责令整改;在运输环节中查处3辆违规运输生物油的车辆并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处罚。同时为大力提升居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整治期间全市共组织开展各类燃气安全教育培训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检查组要求,一是突出源头治理。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加大对非法利用油罐车从事“醇基燃料”经营和停放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综合治理,要通过网格排查、联合执法等措施及时排查发现“醇基燃料”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跟踪复查已取缔场所现状,要“收缴销毁一批、打击惩处一片、教育震慑一方”,全面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不符合安全条件使用“醇基燃料”等行为。二是突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深化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执法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清单式“闭环”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停靠、装卸、运输等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及时处置;公安机关要建立行刑结合机制,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突出机制建设。定期通报“醇基燃料”安全整治进度,传导刚性执法压力,依法从严处罚违法当事人,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执法宣传,提高社会群体对“醇基燃料”及危化品危险性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青海省民用醇基体燃料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持续推进生物油规范使用整治工作。严防“生物燃油”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海东简报39期 严查严打治乱象 重拳出击保安全--海东市燃气专班开展“生物油”联合整治行动(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