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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督查力度 加强隐患管控

发布日期:2024-08-27 浏览量:569

强化督查力度 加强隐患管控

 

开展督导检查,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回头看”。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深入推进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有效排查并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两个专项整治”取得实效,812日—14日、20日—22日,省住建厅领导带队分别深入海东市乐都区、互助县,西宁市城西区、湟中区、湟源县开展包括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在内的住建领域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四不两直”方式,严格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注重实地走访和现场查处,对燃气经营、使用各个环节进行了深入排查,累计督查燃气经营企业6家、燃气使用场所21家,燃气具及配件销售企业3家、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施工现场4处,其中,加气站4家、配送站2家、餐饮企业19家、养老院1家、寺院1家,共发现燃气安全问题隐患28项,现场立即整改6项、限期整改22项,隐患主要涉及燃气企业设备巡检记录流于形式;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通电、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使用可调式调压阀、私接三通;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施工现场区域内未明确其它市政设施位置及走向、开挖现场无燃气管道公司工作人员监护。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导组要求市、县(区)专班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照问题清单,逐条查摆整改并及时反馈,同时,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地区燃气安全领域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确保真查真改、不留死角。

增强源头管控,持续加强“黑气”严打整治工作。为深入贯彻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打击“黑气”违法行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燃气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气”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从源头上杜绝“黑气”“黑瓶”流向用户,近期,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向各地专班、各成员单位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黑瓶”非法经营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立了“部门联动、落实责任、精准治理”原则和从快从重顶格处罚,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真正实现用气用户宣传全覆盖,从源头上消除监管盲区的总体要求。《通知》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围绕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明确了四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各部门依据自身职责深入开展整治“黑气”“黑瓶”行动,《通知》还要求各地专班、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黑气瓶”排查整治对落实中央、省主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意义,细化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措施,找准工作切入口和着力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燃气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到位。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真正做到深挖源头,斩断链条,严厉打击违法充装、销售等问题。要持续督导液化石油气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双重预防长效机制,加强入户安检工作,健全诚实守信机制,不断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同时,要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管控的良好局面。

上下联动发力,凝心聚力共筑燃气安全防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专班始终聚焦燃气安全这一核心任务,按照“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紧盯重点环节,有力有序地推进“两个”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筑牢燃气安全防线,有效遏制和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7月份以来,西宁市工作专班累计督导检查问题隐患46,完成整改13,限期整改33累计排  查燃气经营企业、用气单位448家,发现隐患问题191,动态整改率均保持100%;累计下发督办通知7份,开展警示教育约谈1;累计开展行政执法处罚3次,罚款金额15;累计完成3260.86公里燃气管道和50家燃气厂站的评估工作。海东工作专班联合县级专班及燃气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检查,累计督查燃气场站、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共计455其中新注册餐饮147),发现隐患86,已完成整改77,剩余9项隐患因涉及瓶改管暂未整改;累计完成管道燃气入户检查9410户,完成瓶装液化气用户入户检查1066户;防汛期间,累计检查管线113.5公里,发现问题隐患27项,已整改26项,限期整改1项。海西州各级专班累计检查经营使用燃气场所2067家,发现问题隐患1830项,完成整改1819项,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居民用户2.7万余户,排查整改用户安全隐患2952项,完成整改2163项,剩余待整改隐患均已落实管控措施;全州80家燃气厂站,1696公里燃气管线已完成一轮次排查,覆盖率达100%,发现燃气管道本体及阀井等附属设施安全隐患72处,已全部完成整改。海北州工作专班开展旅游旺季及汛期时段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燃气场站及使用燃气餐饮企业30家,发现问题隐患32项,已全面整改完毕。海南州工作专班累计排查场站118个、市政管道181.7公里、庭院管道190.9公里、燃气立管96.3 公里、燃气用户2047户、管道周边窨井193处,共发现一般隐患25项,已整改完成25项。黄南州委托四川省高发城镇燃气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全州城镇液化气安全第三方服务单位,目前正对全州液化气及天然气场站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检查;同仁县、尖扎县等重点地区委托第三方逐步搭建“地下一张图,地上一张网” 数智化系统,对燃气企业、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站等开展专项普查评估。果洛州工作专班累计排查燃气企业及商贸餐饮场所195家,发现问题隐患173项,下发整改通知书19 份,约谈燃气企业2家,关停燃气企业5家,目前相关燃气企业已完成整改并正常营业;已完成7家场站的燃气管网普查评估工作。玉树州工作专班累计开展督导检查30余次,检查燃气场站和餐饮企业170余家,发现问题隐患289项,隐患整改289项,整改率达100%;玉树州消防部门对一家餐饮企业责令“三停”,并处罚金1000元。

下一步,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各项工作,督导各级专班深入开展燃气管网“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定期通报各地进展情况,抓好燃气管网及设施管理维护,全面排查涉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健全燃气管道保护工作机制,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通过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建立完善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导各地专班定期分析研判形势,有针对性地补齐工作短板,推动构建属地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坚持动态清零,力争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防止事故发生。

省燃气专班工作简报(第58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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