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排查整治 坚决保障安全稳定
聚焦既定目标,不断提升全省问题隐患整改效率。为确保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坚持强化排查与整改落实“双管齐下、双轮驱动”,不断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基层治理质效,各市州专班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以“矢志不渝、不胜不休”的坚定信念,全面开展隐患整治,进一步加强信息搜集与研判,严厉打击不合格燃气瓶、阀、管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增强问题隐患精细化分类,深入分析燃气安全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工作策略,持续推进“回头看”复盘行动,建立完善重点督办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市场主体深刻汲取历史事故教训,加大自查自改力度,筑牢安全防控体系。通过一系列举措,全省整治效率不断提升,从系统看,截止目前,全省排查企业总数25107家,排查进度99.98%,隐患整改完成数19536个,整改率99.81%,其中西宁市排查率99.97%,整改率99.27%;海北州排查率99.91%,整改率99.43%,其余市州排查率和整改率均达100%,以上两个市州排查率和整改率未达100%的原因是部分县(区)排查整治还未做到全覆盖,省专班已责成相关市州、县(区)专班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加快整改进度,确保目标任务序时达标。
夯实治理成果,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复盘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持续开展新一轮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回头看”行动,在原有成果上持续强化严管态势,聚焦关键领域,逐级明确责任,依托安全生产巡查,指导各地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复盘排查,引导各地专班查找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不断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使用规范,持续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预防机制,坚决落实全面清查、无死角覆盖根本原则,严厉打击“黑气瓶”等违法行为,确保潜在风险得到彻底消除,切实保障全省燃气安全形势稳定。截止1月28日,已对海东市进行督导巡查,累计检查县(市、区)5个、燃气经营企业3家、燃气使用场所3个,其中加气站1家、天然气公司2家、餐饮企业1家、福利机构1家、学校1家;累计发现问题隐患6项,其中属于之前已排查但未查出问题隐患6项。化隆县燃气专班还未明确专班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化隆县消防部门开展辖区内所属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较为缓慢,乐都区商务局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
发挥激励作用,不断激发各级单位工作热忱。岁末将至,为感谢和表扬省级燃气专班各成员单位、派驻人员、各地专班自工作启动以来,在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中作出的贡献和辛勤付出,省燃气专班办公室近期向各成员单位、各地专班发出感谢信,信中指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周密部署下,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积极响应,紧密协作,从维护提升我省燃气安全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困难,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省、市(州)、县(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并开展集中办公,各级专班工作人员秉持迎难而上、敢于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针对燃气行业核心问题,有序推动“八大任务”深入实施,构建起高效、有序、常态、氛围浓的工作体系,燃气安全各项关键指标完成度均达到全国前列,取得了集中攻坚“零事故”阶段性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既归功于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选派干部的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信中强调,2024年是全面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的重要节点,也是“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在此背景下,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继续巩固既有成果,着力解决专项整治难点、堵点问题,希望各成员单位、各地专班、各工作人员再接再厉,继续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全力完成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任务,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贡献力量。
下一步,省级燃气安全工作专班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盯紧重点环节,压实燃气经营、使用企业主体责任,推进自查自改机制建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健全公众监督举报和投诉核查机制,加强督导检查,通过各类专项行动将燃气安全纳入年度重点督查整治任务。同时,指导各地专班继续层层压实责任,做好“春节”“两会”期间排查整治工作,形成24小时带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