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复盘行动 持续优化整治成效
强化整治成果,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回头看”。本周省燃气安全工作专班继续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一是继续保持排查整治高压态势,层层压实责任,聚焦重点环节,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强化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系统(APP),督促燃气企业健全自查自改机制和数据共享,逐步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入户、取消自提,推动做好随瓶安检工作,充分发挥送气人员的监督、检查、宣传作用;四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效能,逐步完善监督举报和投诉核查机制,及时核实燃气安全举报线索,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燃气安全、共筑安全防线的良好局面。截止1月21日(周日),已对海北州进行督导巡查,累计检查县(市、区)3个,检查燃气经营企业1家,发现燃气安全问题隐患4项,海晏县发现问题隐患较多。
紧盯重点领域,有序开展餐饮行业主体培训。为落实餐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根据《中央党校、应急部、住房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消防救援局关于举办全国城镇燃气领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班的通知》(中校发〔2023〕49号)部署要求,省燃气安全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城镇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方案》,以“知敬畏、明责任、控风险、提能力”为主题,全面提升城镇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示范带动燃气领域餐饮行业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推动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本次培训将按照省专班制定培训方案、市(州)专班协调部署、县(区)专班分批组织原则实施,培训时间为2024年1月—3月,采取县级组织集中视频培训+自行线上学习(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网络学院)方式开展,培训覆盖全省城镇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含企事业单位食堂主要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多个餐饮场所中各场所实际经营主要负责人),将重点围绕餐饮经营场所燃气使用消防安全和事故应急处置、餐饮经营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常见风险点分析、城镇燃气生产安全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餐饮行业燃气安全常见性、多发性问题隐患进行培训,先期省专班指导各地对参训人员信息进行汇总报送,目前,各地已报送餐饮行业参训人员4261人,其中餐饮企业负责人791人、个体工商户3294人、食堂负责人176人。
做好日常检查,全面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效果。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强化日通报、月报告机制,重点聚焦燃气安全领域“难点、堵点”问题,不断压实各级专班责任,扎实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复盘”工作,通过督导问责手段,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解决气、瓶、阀、管等常见性“痼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销号机制,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坚决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稳扎稳打”,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止2024年1月19日,全省累计录入各类人员基础信息3426人,其中检查人员3161人,管理员265人。省级检查人员30人,管理员2人;市州级检查人员215人,管理员47人;区县级检查人员2916人,管理员216人。全省录入企业单位基础信息25119家,检查企业单位25114家,排查进度99.98%,查处隐患19585处,整改隐患19546处,整改率为99.8%。全省执法处罚47次(西宁市12次、海东市7次、海北1次、黄南州15次、海南州2次、玉树州1次、果洛州4次、海西州5次),累计罚款金额548510元(西宁市124441元,海东市161258元,海南州200元、果洛州67001元、海西州195610元)。目前,全省累计发现重大隐患30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下一步,省燃气安全工作专班将继续扎实开展隐患“再清理”,组织各地、各部门节前对燃气企业、有关用户进行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存量隐患切实消除,新增隐患立查立改。同时,做好餐饮企业主体培训工作,继续督促指导各市州、县级专班分批次开展餐饮企业“第一责任人”燃气安全集中培训,全面提升餐饮行业主体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1 工 作 简 报(燃气)(2024.1.15-1.19)第30期(第二稿)(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