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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调研指导重点地区城镇供热保障工作

发布日期:2021-01-05 浏览量:5524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调研指导重点地区城镇供热保障工作

正值冬季严寒期,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城镇供热保障工作的要求,12月24日-31日,副厅长张志杰带领厅城镇燃气供热管理处相关同志赴西宁市、海东市就城镇供热保障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导。先后来到中油西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城南调度中心、黄河西宁热电公司、西宁市物业供热小区、大通县新源热力、金地燃气门站、海东民和县物业供热小区、川中燃气公司门站、互助县集中供热公司,详细了解天然气保供运行调度、煤炭储备、集中供热和物业小区供热、“访民问暖”等情况

张志杰副厅长强调,做好冬季供热采暖保障工作,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党和政府关注的重要民生重点工作。特别是元旦春节将至,近期省内持续出现寒潮低温天气,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城镇供热保障工作来带来了新的挑战,各地城镇供热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把群众温暖放在心上,切实履行好城镇供热行业监管职责。


一是要强化供热保障监管责任。要结合初供期存在的供热问题开展“回头看”,强化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持续开展“访民问暖”活动、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和网络舆情等渠道反映的供热“不到位”“不达标”问题,及时深入一线调查了解实情,制定有效措施,落实责任,加强督查督办,限时答复和解决。


二是要压实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全面压实城镇供热(物业)企业供热主体责任,特别是对每日供热能源使用、供热时间和供热供回水温度等群众普遍关心事项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公示。增加入户测温频次,及时排查解决热用户问题反映。


三是要落实民生用气保供工作。针对目前出现的供气高峰、供应紧平衡与低温天气叠加的特殊情况,要督促指导城镇管道燃气企业落实保供主体责任,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衔接沟通,做好持续寒潮天气下保供应急预案启动工作,相应保障力量要“拉得出、用得上、保得住”。

四是要强化供气供热安全管理。全面组织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供气供热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巡检、维护维修、安全隐患整改和应急抢修力度。加强对用气高峰时期、用气集中场所等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供气供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用热用气安全,供气供热设施平稳运行。

调研期间,张志杰副厅长还对海东市互助县哈拉直沟乡孙家村液化石油气微管网项目建设试点情况进行了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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