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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燃气协会关于转发《西宁智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青海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继 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9 浏览量:111


青海省燃气协会关于转发《西宁智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全省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专业技能与履职能力,保障燃气行业安全稳定运行,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全省城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要求,现将《西宁智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智然[2025]7 )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海省城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 5 年,期间需完成两次继续教育培训(第一次:证书取得之日起 30 个月前、第二次证书取得之日起第 60 个月),培训合格是证书持续有效的必要条件。

二、青海省城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到期前必须进行“证书延期 ”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进入下一个 5 年有效期。


三、具体申请方法:持证人员完成第二次继续教育合格后,在《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到期日前的三个月内,通过“青海省建设云个人服务平台 ”微信小程序自行申请“证书延期 ”业务。

四、《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一旦过期将无法办理延期,需按新取证程序重新考核。请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本企业持证人员管理台账,精准把控《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延期时间节点,自行组织“建设云 ”平台按期报名、培训、延期申请等工作。

五、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西宁智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西宁智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全部持证人员按期完成报名、缴费、培训等全部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的,其从业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附件:《西宁智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智然[2025]7 )

 

 

 

 

 

 

青海省燃气协会

2026  4  29 日

 

 

青海省燃气协会

2026  4  29 日印发

 


西宁智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文

 

 

智然〔2025〕7                         签发人:  

 

 

 

关于青海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青海省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为持续提升青海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依据《青海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基本要求

(一)培训对象:持有青海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人员。

(二)培训周期:资格证书有效期为 5 年,持证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需完成 2 继续教育:

第一次继续教育:发证日期后 30 个月(2.5 年)

第二次继续教育:发证日期后60 个月(5 年)


(三)培训方式:统一采用线上视频课程学习,共计 30课时(每课时45 分钟),分两次完成。按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后,即视为继续教育合格,无需额外参加考试。

(四)重要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的,其从业资格证书自动作废。

二、报名操作指南

(一)报名时间:证书对应的继续教育到期前 60 天内完成报名与培训。

示例:发证日期为 2023  10  1 日的证书

第一次继续教育需在 2026  1  1 日至 2026  2 28日期间完成报名与培训。

第二次继续教育需在 2028  8  1 日至 2028  9  30日期间完成报名与培训。

(二)报名流程:通过手机登录「青海省建设云个人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办理。

1.完成个人实名认证;

2.点击「发现」 →进入「培训报名」;

3.选择「燃气证书继续教育」培训项目;

4.选择本人所持证书对应类别;

5.上传报名附件,提交完成报名。

(三)报名上传资料

1.本人电子证书截图;


 

 

 

 

2.所在企业出具的《燃气从业人员从业期间岗位履职及安全情况申报表》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280 /证

四、缴费方式

账户名称:西宁智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行:建行西宁城西支行

   号:63050137363700000273

五、注意事项

1. 完成缴费流程后,与培训机构建立联系,开通学习账号,开启课程学习进程。当培训进度显示 已完成 ”时,即认定为培训合格。

2. 若需要开具单位发票,应采用公对公转账方式;若为个人转账,则统一开具个人发票。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7730900137

 

 

 

附件 1:青海省建设云考务平台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指导文件附件 2:燃气从业人员岗位履职及安全情况证明

 

 

 

 

西宁智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6  4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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