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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迎接安全生产检查 持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发布日期:2025-03-21 浏览量:262

省燃气专班工作简报(76期).pdf


 

完成专项综合督导检查,推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综合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省住建厅会同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省地震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及相关专家组成第三综合督导检查组,于33日至10日,对海东市开展了第二轮综合督导检查。第三综合督导检查组严格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部署,聚焦目标任务和重点事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完成了对海东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综合督导检查。检查期间,督导组直奔现场,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开展督导检查,并采用“专家+监管”模式,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全程指导,全面推动深挖细究查隐患、真查真改真落实。督导组先后深入平安区、互助县开展现场检查,重点对城镇燃气、交通运输、森林草原、地质灾害、工贸企业、消防安全等“九个领域”进行了全面检查,深入查找分析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共检查燃气场站和重点用气场所9家,发现问题隐患4,已交由属地,要求限期整改

印发燃气管道行动方案,全面开启专项治理行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城市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函〔2024101号)文件精神,全面巩固提升我省燃气安全运行的能力和水平,省燃气工作专班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城市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青燃安专〔20251 ,通知要求各市(州)燃气工作专班、省级燃气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从提高思想认识、推进重点任务、加强调度督导、强化执法监督四个方面推进行动方案,通知中还一并下发了全省城市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治理行动的工作内容、责任主体及时间要求,为行动方案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具体依据

下发安全生产督导提醒,全力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近期,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将赴我省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燃气安全作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省燃气工作专班印发了《关于督促各地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的提醒函》,从四个方面提出要求;是要求各市州工作专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对之前考核巡查、明查暗访所反馈的问题的复核检查,对尚未整改完成的要加大整改推进力度。二是迅速组织力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要求,对城镇燃气全链条环节开展拉网式自查。督促燃气安全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人员持证上岗等相关要求,重点对餐饮企业、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居民用户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排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确保风险隐患动态清零。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市州专班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燃气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和单位,要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上限处罚等措施,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四是持续强化协同配合。各市州专班要持续加强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迎检工作无缝对接。遇到职责交叉或疑难问题时,要及时组织会商,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同时要主动与省工作专班及各成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迅速响应,及时反馈,相关问题和后续整改意见要及时传达至相关单位和企业,确保信息畅通无阻。要认真梳理、收集和整理相关台账资料,做好迎检和抽查检查准备,为明查暗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下一步,针对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对我省第一季度安全生产的明查暗访工作,省燃气工作专班及时、全面地对各地迎检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树立正面典型,鞭策后进地区对于工作落实不力、问题整改敷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同时还将持之以恒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宣传教育,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地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燃气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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