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目标 压实责任
切实拧紧燃气安全“责任阀”
绷紧思想之弦,加紧出台燃气管道治理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省委常委第81次会议和省政府党组第46次会议及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暨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严格落实陈刚书记、吴晓军省长及何录春副省长相关指示要求,迅速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燃气管道安全治理水平,彻底根除潜在安全隐患,省级燃气安全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以省安委会名义及时印发全省,《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压紧压实责任,按照“1830”工作思路(即:“1”坚持安全第一,围绕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1”个重点,尽快完成“1”轮认真细致“地毯式”的排查整治;“8”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发生的燃气安全事故教训,针对8方面重点内容有序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做到盯住不放,死看死守;“3”紧扣“查、治、督”这“3”个关键字,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围绕专项整治“3”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四不两直”下沉督导检查;“0”确保专项整治整改问题“0”容忍、风险隐患动态清“0”),系统推进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整治,为进一步提升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平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按照“省总协调、市州落实、县(区、市、行委)推进、企业主体、社会参与、专班督导”的工作原则和全面完成城镇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基本建立燃气管道“带病运行”安全管理和项目推进长效机制的总体目标,通过实打实、硬碰硬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推动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全周期、全链条、全环节风险隐患动态清零,为全面构建更加稳固的燃气安全保障体系奠定良好基础。
紧盯问题隐患,持续拧紧燃气管理“责任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燃气安全工作部署,按照2024年4月2日何录春副省长召开的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暨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省级燃气安全工作专班对黄南州泽库县和果洛州甘德县、玛沁县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省通报。通报中明确指出泽库县、甘德县、玛沁县对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够重视,对燃气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力度不足,没有真正形成闭环管理,燃气场站存在“带病运行”情况,部分餐饮企业存在未合规使用报警器、软管、灶具、调压阀等问题,暴露出以上地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不彻底,行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底线红线意识不强,排查整治工作流于形式。通报进一步对全省各级燃气专班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各地专班认真对照国务院安委会检查通报和督查反馈问题清单,逐条查摆问题,举一反三,强化责任落实、抓好督促整改、加强督导检查、做好整合优化、增强宣传培训,结合属地实际制定有效整改措施,持续构建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培训教育,持续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为扎实开展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城镇燃气行业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各级工作专班排查整治水平,切实预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守牢安全底线,2024年4月11日—12日,省住建厅组织举办全省城镇燃气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采取“集中授课+案例讲解”方式,针对《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液化石油气企业和天然气供应企业常见隐患识别与处理等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讲解与答疑。培训会上,燃气协会专家围绕燃气基础知识、燃气安全检查注意事项、安全用气常识、规范操作、燃气泄漏识别、燃气常见事故及应急处置方法等做了详细解答,同时结合近期发生的燃气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让各级燃气管理人员直观感受到燃气安全事故的严重后果。通过此次培训,全省各地燃气管理人员充分掌握了常见燃气问题隐患判定技能和方法,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增强了使命感和责任感,参训学员纷纷表示,一定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治安全隐患,以“不达目的绝不收兵”的坚定决心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升排查整治质效。全省各市(州)、县(区、行委)、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燃气安全监管人员共计10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下一步,省级燃气安全工作专班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省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和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增强底线思维、树牢安全理念,充分运用整治、惩戒、取缔、曝光等手段,动真格、碰硬茬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