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复盘工作 巩固提升整治效果
巩固整治成效,借助联合检查开启“回头看”。为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视频会议”精神,近期,省燃气安全工作专班以全省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为契机,开启新一轮排查整治“回头看”,在原有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重点环节,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利用督导检查机制指导各地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复盘行动,引导各地专班深刻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福利机构、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紧盯老旧管网、居民用户等特殊部位,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企业管理,充分发挥“四位一体”排查整治机制作用,严格落实大起底、全覆盖总体要求,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及运输环节违法行为,确保存量安全隐患整改真正“清仓见底”。省燃气安全专班工作人员分为四组,计划随巡查组前往玉树州、黄南州、海北州、海东市等地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截止1月14日(周日),已对玉树州、黄南州进行督导巡查,累计检查县(市、区)4个、燃气经营企业5家、燃气使用场所9个,其中液化气瓶充装站1家、加气站1家、餐饮企业5家、福利机构1家、酒店2家、宗教寺庙1家;累计发现问题隐患32项,其中属于之前已录入系统但未排查出的问题隐患15项,玉树市、同仁市发现问题隐患较多。
积极核查线索,坚决打击“黑气瓶”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省级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和上行联动机制,摸排线索,依法严肃打击“黑气瓶”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近期,省燃气安全工作专班接到海东市群众关于燃气安全违法行为的匿名举报,举报信提到海东市乐都区存在使用黑车、黑气、黑气瓶违规配送、分销液化石油气,将储运液化石油气车辆停放于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倒装(大瓶倒小瓶),汽油、液化气混装,无经营资质,伪造手续,车辆无相关危化品运输资质,破坏智能气瓶角阀等违规违法情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同时,提供了涉事行为人主要信息。省燃气安全工作专班高度重视,及时向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海东市燃气安全工作专班发出《关于核查燃气安全违法行为举报事项的函》,要求相关单位和工作专班严格按照《青海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有关任务分工,立即对举报信息线索开展核查,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核查处置情况反馈省燃气安全工作专班,现该举报线索正在积极核查中。
加强宣传教育,筑牢守稳燃气安全基础底座。采取有力措施提升公众对燃气安全的认识和理解,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石,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应对能力,共同守护燃气安全环境,为建设和谐安宁的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省公安厅组织各市州公安机关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加强对燃气安全的宣传力度,宣传工作延伸到村、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拓展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渠道,利用标语、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借助“两微一端”等媒体,增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省消防总队通过开展事前示范观摩教学、事中约谈培训跟进和“十提示”宣传图、通俗易懂宣传片等系列做法,推动燃气安全深入“人心”。省卫健委利用各医院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及横幅展板等宣传手段,进行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常识、案例警示等内容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燃气安全舆论氛围。省交通厅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各地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执法人员开展了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题培训会,重点讲解了规范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和入企检查的方式、内容等事项,为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和联络员及联点服务能力、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和入企检查工作奠定基础。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向经营者、群众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督促经营者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相关制度,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把控好进货源头关。省民政厅着眼积极营造民政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氛围,强化能力提升,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台,引导民政行业在职人员重点学习养老服务机构燃气安全管理、家庭燃气安全等方面知识,树牢燃气安全工作意识,提升防范水平。
下一步,省燃气安全工作专班将按照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视频会议要求,继续保持排查整治高压态势,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督导问效机制,将燃气安全纳入年度重点督查整治任务,加快建立燃气安全常态化排查机制,确保节前我省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