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按照《青海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青安委〔2023〕10号)《青海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安全督导检查的通知》(青燃安专办〔2023〕4号)要求,省应急厅组织省发改委、省消防救援总队和燃气专家组成第二督导检查组,采取不听汇报、实地检查、直奔现场的方式,对互助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以及金地燃气、晶鑫液化气站、三当家川湘菜馆等重点企业和餐饮场所开展暗查暗访,检查后现场反馈问题隐患,要求立即整改。期间,第二督导组检查单位、企业6家,其中政府单位1家、燃气生产经营企业3家、餐饮企业2家;累计排查隐患25处,隐患主要集中在生产、销售及使用等方面。
问题隐患清单:
(一)互助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
1.全县燃气专项整治信息系统中检查人员仅录入20人,未达到全省要求;2.未将乡镇、街道以及社区人员纳入检查人员范畴;3.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力度不够。
(二)互助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
1.5月份企业自查出的“零碳园区高压管道存在长输管线占压”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整改方案,未及时上报更新整改情况;2.管理制度中对巡检频次没有明确;3.相关设备检验后,对存在问题未制定整改方案;4.应急报警监测系统不完善;5.对高后果区理解偏差,错误定义高后果区。
(三)金地燃气姚马门站:
1.过滤器排污管未连接到排污主管,只是用盲板封堵;2.流量计在管道上的预留口未做封堵;3.静电接地的锈需要去除;4.长输管道被高速公路直接占压,没有进行涵洞保护;5.门站和门站放散管与高速公路间距离,不合符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四)互助县晶鑫液化气有限公司:
1.充装间缺少安全回流阀;2.卸车区侧位防撞柱高度不够;3.罐区水封分离不规范;4.充装间摄像头电线外皮脱落需更换;5.应急预案缺乏实操性、实用性;6.固定冷却系统设置不符合要求;7.罐区泵房燃气报警器漏气监测故障;8.液管穿防护提,没有封堵严实;9.未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水管网。
(五)三当家川湘菜馆:
1.燃气报警器切断阀不完整;2.燃气报警器和切断阀未联动。
(六)段师猪肉:
使用不合规“黑”液化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