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压实各方责任 强化督导检查

发布日期:2023-11-01 浏览量:766

压实各方责任  强化督导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9.27”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10月24-26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市住房建设局局长妥文立组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人员赴民和县、化隆县、乐都区对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检查组一行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深入民和县银河液化气站、化隆县黄河液化气有限公司、5家餐饮场所、2家午托机构,围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用户端使用环节开展安全检查,合计发现问题隐患6项,问题隐患主要集中在餐饮场所,如化隆伊兴夏味干拌牛肉面店连接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华英炮仗厦门干拌面食馆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等。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县(区)工作推进存在懈怠现象,检查不深不细、走过场留痕迹,个别部门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做到举一反三,彻底整改。部分燃气经营企业存在风险辨识能力弱、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低、人员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对此,检查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各县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按照国家、省、市安排部署、市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具体工作要求,把隐患当成事故,有效压实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履职尽责,用好许可管理、监管执法等手段,做到依法管理,严格执法,提高排查整治的质量,坚决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压实企业隐患整改责任。各县区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狠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紧盯占压、密闭空间、人员密集场所、安检长期到访不遇用户等突出问题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服务,帮助消除安全隐患。


Copyright © 2016-2017 青海省燃气协会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青海省建设科技大厦65号 电话:0971-8115079
备案号:青ICP备160009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