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带队 实地督帮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抓出实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何录春副省长“进一步狠抓落实”批示要求。10月12日-13日,青海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吴志城带队,对西宁市、海南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帮助,并召开督帮提醒座谈会。并对海东市、玉树州、海北州等地进行电话督导,确保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出实效。
吴志城副指挥长一行来到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城东区、城中区、海南州共和县,共督导检查10家企业,涵盖城镇燃气企业、管道燃气使用餐饮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餐饮企业、燃气充装站点等场所,对做好安全排查整改、餐饮人员用气规程和燃气企业用气宣传提出了具体要求。
吴志城副指挥长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何录春副省长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认清工作形势,以极高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切实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深、抓实、抓细。要真正明确涉及燃气安全的各类场所单位底数,分领域、分职责充分调动相关力量,统筹开展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好党和人民交予的目标任务。
吴志城副指挥长强调,各地要全面准确的把握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性,领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纵向、横向共同发力推动的要诀。要将属地管辖、落实四包责任纵向推进和部门协同、各负其责的横向开展有机结合,解决好“有
没有查、怎么去查、怎么去改”的问题,同时达到“应查尽查、全数整改”的工作标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无死角,隐患督改按期办结、动态清零。要突出工作质效,从“有量、有质、有进度”三个方面出真章。在明确单位场所基数的基础上切实提升排查进度,以“不揉沙子”的工作姿态排查隐患问题,同时严格落实隐患督改闭环工作机制,在规定期限内坚决达到“两个50%”的工作标准,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干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