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燃气协会文件
青燃协[2021]17号
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供气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6月13日6时40分许,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截止目前, 事故已造成25人死亡,超百人重伤或不同程度受伤,事故极为惨烈。伤亡人数之多、社会影响之大,在国内燃气领域实属严重。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深刻!要全力抢救伤员,做好伤亡人员亲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习近平强调,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校园安全事件,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抢险救援和救治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近期安全事故仍呈多发势头,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要督促各地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6月14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对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部署在推动在落实,对隐患排查与治理、城市重点区域、普法宣传、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重点强调。
6月15日,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也第一时间安全安全委专家赶赴现场,配合政府工作。同时发布了《关于“深刻吸取6.13十堰燃气事故教训 开展燃气管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意见》,结合现场实际,也提出了九条具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与治理重点。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6.13十堰燃气事故高度关注,根据工作安全,为进一步做好近期燃气管理服务工作安全平稳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档百年营造良好氛围,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上述各级政府及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同时做好以下要求:
一、管道燃气企业:
(一)做好场站及管线巡检巡查,主要对场站内管线设备、安全辅助系统、电控系统、消控系统、应急通道以及应急器材进行检查;
(二)做好城区内管线巡检巡查工作,重点对学校医院、商超市场、人员密集场所、化工园区、城市重点单位、使用或管线穿越的旅游景区等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告知相关单位,明确责任及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
(三)做好管道燃气用户宣传工作,推动提升市民燃气安全防范意识,改善人民群众安全用气整体水平,建议结合全国六月安全生产为契机,通过如“走入校园、走入社区、走入单位”等多方面角度,大力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
二、液化石油气企业:
做好“储运销”整体安全管控工作,一是对存储站内外安全环境进行检查评估;二是确保液化石油气场站储存环境安全良好,明确运输车辆与人员安全责任,确保服务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控及应急处置措施;三是做好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用气宣传工作,做好“运销”相结合的安全宣传机制,确保广大用气群众“知安全、懂措施、明防范”。
三、液化天然气及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企业:
做好加气场站内控,如生产设备、安全辅助设备、消控系统、人员巡检巡查、车辆安全加气文明引导等工作,做好场站内外来人员禁止性行为的文明提示工作。做好场站周边安全告知提醒义务。
各单位对发现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将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短期无法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所在地区行业主管部门,确保沟通协调机制,尽快将发现隐患消除在萌芽中。
同时将中燃协安全委关于《“深刻吸取6.13十堰燃气事故教训 开展燃气管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意见》随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
2021年6月16日
青海省燃气协会 2021年6月16日印发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
安全委(2021)第 4 号
关于“深刻吸取6.13十堰燃气事故教训 开展燃气管
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意见
中燃协安全委各成员单位:
6月13日6时40分许,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25人死亡,超百人 重伤或不同程度受伤,事故极为惨烈、严重。
事故的发生,暴露出行业安全生产仍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教训十分深刻。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全力抢救伤员,做好伤亡人 员亲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要 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 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 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李 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抢险救援和救治受伤 人员,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 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中燃协马长城副秘书长和安全委专家第一时间赶往事故 现场,配合政府工作。在建党百年之际,各燃气企业应深刻 汲取“6.13十堰”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要求,举一反三、压实责任,提高政治 站位,全面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立即开展燃气管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稳定。为指导有针对性的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协会安全委建议重点排查以下隐患:
1、可能出现在相对密闭空间内串气管线设施的安全隐患;
2、存在占压燃气管线设施的安全隐患;
3、与其它地下管线、沟渠、夹层、窨井等存在交叉或
可能互串燃气管线设施的安全隐患;
4、收购兼并的原设计标准不符或资料不清楚管线设施,尤其是收购的原属于大企业自管的社区管网的安全隐患;
5、15年以上运行的燃气管线及设施的泄漏隐患;
6、近年发生过两次以上漏气抢修的燃气管线设施的泄
漏隐患;
7、大型综合体、学校、医院、酒店、餐厅、超市、菜市场等存在人员密集活动场所的燃气管线及用气设施安全隐患;
8、存在薄弱环节、可能构成群死群伤、重大影响的场所内的燃气管线设施隐患;
9、企业所在地政府要求的其它重点隐患。
各成员单位在排查中发现重大隐患应马上采取措施,进行彻底整治。对于排查出的燃气泄漏、占压串气等可能诱发事故的隐患,应马上采取关停措施,开展有效治理,坚决避免失控。同时要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检查评估本企业应对燃气泄漏的应急能力,加强燃气应急队伍建设,保证应急资源配备,积极正确开展燃气泄漏的前期应急处置,确保有效避免次生事故发生。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